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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央委员、省委书记受审,任职地已有多“虎”落马!一周反腐看点→

过去一周,一名正部级干部出庭受审,一名副部级干部被判无期徒刑,全国还有一批干部先后落马。其中,唐山市的官场地震仍在继续,8月16日,唐山市一级巡视员曹全民被查,他曾任唐山市副市长。原株洲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李武宁7月被罕见调任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后,也在上周主动投案。

曾是上下级的两名省部级高官,均受贿数亿元

上周,两名原贵州省高官李再勇、孙志刚先后获刑和受审。

8月13日,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李再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李再勇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李再勇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李再勇1962年出生,参加工作40年来一直在贵州省任职,曾先后在遵义、黔东南、铜仁、贵阳、六盘水等地担任市领导。2016年,李再勇任贵州省委常委,跻身副部级,此后历任贵州省委秘书长、贵阳市委书记、贵州省副省长、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去年3月落马。

李再勇的贪腐行为延续长达25年。1998年至2023年,李再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征收、项目规划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2亿余元,其中大部分未实际取得。

同时,2014年至2017年,李再勇在担任六盘水市委书记、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令开工建设相关旅游开发项目,滥用职权造成生态破坏损失人民币8645万余元。

中纪委对李再勇的“双开”通报指出,李再勇“政绩观扭曲,权力观错位”,严重背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肆意违规举债融资,造成重大债务风险,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此外,他还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漠视群众利益,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违规干预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长期痴迷赌博等。

李再勇获刑次日,他的老领导孙志刚也出庭受审。8月1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孙志刚受审的画面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孙志刚贪腐长达21年,直至被查当月仍在敛财。他被指在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项目、认购股份、承揽工程、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13亿余元。

孙志刚去年8月28日落马,是党的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原省级党政“一把手”。2002年,孙志刚任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他的贪腐行为就开始于这一年。此后他历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正部长级)等职。2015年10月,孙志刚赴贵州任职,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次年任省长,2017年任贵州省委书记,2020年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去年3月卸任。此外,他还是第十九届中央委员。

中纪委通报指出,孙志刚违背“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他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等。

除了李再勇外,孙志刚与贵州省近年来落马的省部级干部也都曾有共事经历,如省政协原副主席周建琨、陈晏,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等。

纪委谈话后仍不收手、不知止

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次谈话后,仍然不收手、不知止,继续收受商人钱财。

四川省纪委监委上周发文剖析了这样一个典型案例。

被曝光的王永森,曾任阿坝州黑水县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被提拔为黑水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后,随着手中“权力”增加,王永森身边的商人老板突然增多,他感到“自己总算出人头地了”,沉迷于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不能自拔。

2016年上半年,王永森将某泥石流应急项目指定给了商人余某某,随后余某某送上“感谢费”2万元。“当时揣着那2万元,感到脑袋是热的、脸上是烫的,心里有害怕,但更多是惊喜,第一次体验到钱可以来得这么容易。”此后,他彻底将党纪法规抛诸脑后,开始大搞权钱交易。

为了“多挣钱”,王永森还不断为妻子寻找“商机”,他在哪里工作,其妻子的火锅店、服装店等就开到哪里。妻子开的是价值数十万元的豪车,孩子上的是“贵族学校”,王永森自己也成了拥有多处房产的“富”局长。


阿坝州黑水县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永森

王永森权力观、价值观严重扭曲,工作岗位成了他捞金的“踏脚板”,项目多少成了影响他“钱包”厚薄的直接原因。甚至在2022年6月,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次找他谈话后,他仍然不收手、不知止,收受商人祁某某2万元。经查,王永森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5万元。

重庆、湖南等地上周也陆续通报了一批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例。

8月15日,重庆通报6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这些案例中,有的肆无忌惮“吃老板”,有的变着法子“吃下级”,有的隐形变异“吃食堂”,有的“精致”走账“吃公款”,有的吃完“原告”吃“被告”,有的私设“小金库”大肆吃喝,以饭为局、以酒为媒,大搞团团伙伙、利益勾兑。

比如,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副书记王万洪被指在2014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在生日、节日期间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多次携家属参加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国内外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承担,还长期在私营企业主办公室赌博。万州区太白街道青羊宫社区党委书记何先平则被指将社区收取的部分共建费不入账纳入“小金库”管理,使用“小金库”资金多次以团年、饯行等名义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吃喝并发放津补贴及福利,多次支付时任太白街道政法书记周钺私人餐费并向其赠送礼金。

而在8月19日湖南通报的9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中,部分违纪违法人员还将贪婪之手伸向了人民群众甚至是弱势群体的口袋。

比如,冷水江市锡矿山街道合心村党支部原书记谢长青,在组织发放盐井塘煤矿2016年度支付合心村群众生活用煤补助款时,将本应发放给群众的3.86万元资金予以占有。郴州市第一职中就业办原主任喻海军则被指“以学谋私”,直接或违规通过劳务中介公司安排学生到用工企业实习,按照实习学生300元至6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收受用工企业或中介公司所送好处费共计255.37万元。

还有人打起了国家资金和补贴的主意。城步县威溪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肖大琼、杨厚觉伙同该乡一些村干部和村民,虚报造林面积,骗取国家造林补助资金共计12.63万元。张家界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戴伟通过虚构劳动关系、短期参保缴费等形式,帮助19名亲友违规享受失业保险政策并领取失业补助金共计11.66万元。这些公职人员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分,部分干部还被移送司法。

心生不满后诬告干部被警方告诫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近期,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都采取措施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向诬告者亮剑、为实干者撑腰。

中纪委网站上周发文介绍了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查诬告陷害行为的案例。文章披露,此前武陟县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举报,反映该镇政府干部王某涛利用职务便利在群众建房过程中收取“好处费”等问题。经调查,举报内容并不属实。原来,举报人李某草多年不交土地承包费,抢占集体土地违规盖房,因王某涛多次予以制止,便心生不满,编造事实诬告。武陟县圪垱店派出所向进行不实举报的李某草送达违法风险告诫书,对其诬告陷害行为进行告诫。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对2021年以来收到的检举控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全面梳理,重点分析已查否问题线索、重复或异常检举控告,综合研判检举控告人动机、目的和反映问题内容、方式等情形,认真筛查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起底研判线索45917件,发现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572件,处理诬告人263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还为619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上海宝山区纪委监委近期也组织召开不实举报澄清正名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基层干部澄清正名。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多次收到举报,反映罗店镇某居委会主任徐某收受居民烟酒,在调解居民矛盾时有所偏袒等问题。经核查发现,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徐某不仅没有收受烟酒的违纪行为,而且在工作中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尽职尽责维护社区平安稳定。针对失实检举控告,宝山区纪委监委完善澄清正名机制,修订了关于建立澄清保护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法规制度依据、检举控告失实适用情形、澄清方式、工作程序等内容,为干部澄清正名。

本文来源:解放日报·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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