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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不超2.85亿可转债获上交所通过 中信建投建功

北京1214日讯 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98次审议会议于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伟明环保”,603568.SH)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近期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主营业务、现有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结构、经营活动现金流等,说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及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公司未将伟明盛青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以及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公司1017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2.8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永康扩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公司聘请中诚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徐天全、魏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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